清风网怀化讯 (通讯员:蒲文莉 严继橙)近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晃州镇新村开展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扶贫资金合同纠纷案,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9月15日,原告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新村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湖南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入股分红协议,将扶贫资金40万元转入被告单位发展生态产业,协议约定入股合同期限为2017年9月22日至2018年9月22日,合同期内,被告按原告转入扶贫资金的10%给原告建档立卡贫困户385人共计4万元,合同期满后被告返还原告本金40万元。合同期满后,被告仅支付了红利4万元,本金未按规定偿还,在得到原告同意宽限6个月期限后,仍未归还,故原告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涉及到扶贫资金清收,该院决定到该村村委员巡回审理此案,经过法官两个小时的释法明理、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按照原告诉求于一个月内履行完毕。
据悉,新晃法院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进农村、进社区等开展巡回法庭,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巡回法庭庭审现场)
责任编辑: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