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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四零”工作法 助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落地见效
时间 :   2020-08-06 22:5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清水河县纪委监委; 张军)清水河县纪委监委为全面抓好“微腐败”大清扫工作,采取信访举报“零遗漏”、分类处置“零误差”、办理进度“零停滞”、反馈群众“零距离”“四零”工作法,助推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落地见效。
 
规范工作流程,信访举报“零遗漏”
由信访室开展信访举报件“大清扫”工作,排查梳理出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反映乡镇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的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件,明确包案领导,建立三类台账,即总台账、包案领导分包台账、承办部门台账。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工作推进会,落实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到分级负责、归口清扫、全面清扫,实现基层“微腐败”信访件“清仓见底”。
 
精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零误差”
加强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分类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要求各承办部门要对信访举报中反映的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反映“三务”公开方面的信访举报优先办理,认真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对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外的信访问题,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做好督促工作,做到精准把握政策界限,妥善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批评、约谈、诫勉等多种方式,及时给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敲警钟”。同时把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等问题作为查处重点,防止“小疾”拖成“大病”。
 
定期督办指导,办理进度“零停滞”
县纪委监委累计组织召开5次调度会,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优势,针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压实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乡镇党委+承办部门+包案领导”逐案进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既搜集反映涉嫌违纪问题具体线索,又了解上访行为背后隐藏深层次问题,共同制定“一案一策”信访化解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力推动信访问题有效解决,案结事了。
 
强化公开公示,反馈群众“零距离”
严格落实“末端工作法”,主动作为,下移重心,带件下访,结合“上访变下访”活动,针对实名举报问题,坚持把调查结果面对面的反馈到反映人本人;针对反映村(社区)党员干部问题的匿名、挂名等找不到反映人的举报,要召开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反馈;针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坚持通过完善信访举报、责任追究、澄清正名等机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给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让干部吃下“定心丸”,解除枷锁,认真干事创业。通过落实“双公开、双反馈”工作机制,目前群众满意度达79%;为10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截止5月底,收到自治区第一轮大清扫交办问题线索28件,已全部办结,立案6件,结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3人,收缴违纪所得5.86万元。今年1-7月份,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受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0人,通报典型案例2起。受理民生领域问题线索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9人,通报典型案例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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