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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报研报】浅谈我心中的“忠诚干净担当”
时间 :   2021-10-13 21:04 来源 :   清风网 责任编辑 :   周满荣
近日,连续研读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几篇文章,引发了我对“如何成为新时代合格党员干部”的一些思考。今天想结合工作谈谈自己对“忠诚、干净、担当”的理解。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2019年3月,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要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党政领导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选人用人的标准。
 
作为一名巡察干部,听到看到了太多违法乱纪的行为,我深感这六个字对于从事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的同志们有着更加特殊的份量和含义。
 
忠诚,顾名思义,忠心诚实。对谁忠诚?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对党忠诚是党员这个身份所赋予的神圣职责,是党员之本分。对党忠诚,就要忠心于党,诚实对党。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执行党的决策和安排部署,不遵守党的纪律和规定,对党组织不坦白、不交代、欺瞒、掩藏就是不忠诚。一切违背“两个维护”的言行,都是对党不忠诚。
 
干净,就是干爽、洁净、纯粹。清清白白做人、老老实实做事、坦坦荡荡做官。不同流合污、不拉帮结派、不拉拉扯扯、不纠缠不清、不深陷泥沼、洁身自好、光明磊落就是干净。
 
担当,就是担起责任、当仁不让、以一当百。工作中,推三阻四、挑三拣四,精神懈怠、不思进取,面对荣誉冲锋在前、面对困难退缩不前就是不担当。
 
忠诚干净担当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要求,对于从事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的同志来说,查人者先自查、评判者先自评。当我们去检视别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社会准则、道德标准时,首先应该审视自己是否有立场去评判和定性他人,是否能够坦荡无私、底气十足。
 
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是维护党纪法规的重要防线,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作为这道防线的守护者,更要时刻牢记自己的身份、正视自身职责使命、摆正自己的位置。要带头执行党的决议和命令,成为执行党纪党规的领头人、排头兵,抵制劣行恶俗的先行者。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每一名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都要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成为自己工作生活的行动指南,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忠诚卫士,守护好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换来的幸福生活,守护好我们自己的美丽家园。(回民区委巡察二组:杨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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