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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的“诘”与“辙”
时间 :   2020-10-20 23:4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诘”古语中意为责问,查究的意思,早在古代政治制度高度成熟的唐朝就一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问责制度。问责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同时问责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但现如今有的基层问责却让基层干部感到“没辙”。
 
工作过程中,责任不明会导致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难以开展、政策无法落实,因此为了防止责不问则不明的发生,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落实政策。然而,在基层有时候一些问责却变了味,对于基层干部的工作,凡是不合要求甚至不合意图便是一纸问责,结果导致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上级的多种、多次问责,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不管谁负责、谁的责任,班子成员轮流“分担”,层层签订责任状,结果责任状加码现象严重。
 
问责应该以落实责任为主,如果是责任不明的问责,不仅使问责工作失去了原有的严肃性,还会使基层干部对于不明不白的问责有一种“没辙”的感觉,在工作中缺失方向,散失对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形成“做好做孬问责都少不了”的心理,这样反而不利于领责、负责,抓实工作。
 
当然,基层干部在工作中,确实不乏失责的时候,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本是毋庸置疑。适当的问责,能使基层干部在落实上级的工作安排中讲求效率和原则,并在出现问题之后,及时改正,吸取教训,起到“有则改之”的作用,为日后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保障。但是在基层繁杂的工作当中,有的失责确实需要客观看待,基层干部在工作中失责,很多时候源于慢作为、乱作为等人为因素,对于这样问题的问责,不应该少,也不能少。但如果是权责不对等造成的失责,这样再盲目的问责确实会让基层干部感到“没辙”。因此,问责的时候,也应该客观的分析原因,视具体情况而定。
 
比起“诘”,给予“辙”,应该是大部分基层干部的心声。问责的最终目的,总是为了完成工作、落实政策,问责应该落在实处,不能让泛化简单化的问责成为基层干部的包袱,难以认真、放开的开展基层工作。上级不仅要用好问责这个有力的抓手,更应该给予基层干部更多的金点子、好方法,为基层工作出谋划策,为打破各种壁垒、打赢更多战役提供好新路子、新战术,为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撑腰,为干事创业者设置“减压阀”,从而调动基层干部攻坚克难的积极性。
 
当前,正处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处,各级部门应该与基层干部上下一心,走好我们的新长征,想在一起,干在一处,才能砥砺前行,迎难而上,才能够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重任。 (蚂蚁堆乡人民政府:和子通)